描述:这首诗写好以后,整个学院不论爱好文学还是不爱好文学的全部大跌眼镜,半天才弄明白,原来那傻×是写儿歌的,第一首是他的儿歌处女作,因为没有经验,所以没写好,不太押韵,一直到现在这首,终于像个儿歌了。老夏激动得以为这是一个赛车俱乐部,未来马上变得美好起来。于是我充满激情从上海到北京,然后坐火车到野山,去体育场踢了一场球,然后找了个宾馆住下,每天去学院里寻找最后一天看见的穿黑色衣服的漂亮长发姑娘,后来我发现就算她出现在我面前我也未必能够认出,她可能已经剪过头发,换过衣服,不像我看到的那般漂亮,所以只好扩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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