描述:给一个人写第一封情书的感觉好比小孩子捉田鸡,远远听见此起彼伏的叫声,走近一看,要么没有了,要么都扑通跳到水里。好不容易看见有只伏在路边,刚要拍下去,那田鸡竟有圣人的先知,刹那间逃掉了。雨翔动笔前觉得灵感纠结,话多得写不完,真要动笔了,又决定不了哪几句话作先头部队,哪几句话起过渡作用,患得患失。灵感捉也捉不住,调皮地逃遁着。罗天诚行骗多年,这次遭了失败,马上故事新编,说:你说的这事是有的——不是我喜欢她,是她喜欢我,她很仰慕我的——你知道什么意思,然后我,不,是她写了一封信给我,我当然理智地拒绝了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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