描述:笨蛋!你真不开窍!如果她要拒绝你,她早拒绝你了。她之所以这么写,是因为她——那成语叫什么——欲休还——区区十六行,雨翔写了一个多钟头,中途换了三个韵脚,终于凑成。这首小诗耗尽了他的才气。他感到,写诗真是人生的一大折磨,难怪历代诗人里大多都瘦得骨皮相连。娘不嫌自己的孩子丑。雨翔对这诗越看越喜欢。其实这诗里的确有一个很妙的地方,寓意深刻——它第一节是要跟随女方的,是男人初追时普遍的谎话。到第四节,掩饰不住,本性露了出来,变成跟随我吧,才是真正的诚实。你这破分数,就是小时候的乱七八糟书看太多的原因!心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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