描述:区区十六行,雨翔写了一个多钟头,中途换了三个韵脚,终于凑成。这首小诗耗尽了他的才气。他感到,写诗真是人生的一大折磨,难怪历代诗人里大多都瘦得骨皮相连。回到家里就不得安宁。林母爱好广泛,除麻将外,尤善私人侦察,翻包查柜,样样精通。做儿子的吓得把书包里大多数东西都放到教室里——幸好书是最不容易遭偷的东西——所以,那书包瘪得骇人。什么呀!这是落伍的,最好的诗是半明不白的,知道了吗?梁梓君的观点基本雷同于雨翔表哥,可见雨翔表哥白活了四年。乃你个头!你现在只要给我读正书,做正题!林母又要施威。梁梓君:屁话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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