描述:区区十六行,雨翔写了一个多钟头,中途换了三个韵脚,终于凑成。这首小诗耗尽了他的才气。他感到,写诗真是人生的一大折磨,难怪历代诗人里大多都瘦得骨皮相连。给一个人写第一封情书的感觉好比小孩子捉田鸡,远远听见此起彼伏的叫声,走近一看,要么没有了,要么都扑通跳到水里。好不容易看见有只伏在路边,刚要拍下去,那田鸡竟有圣人的先知,刹那间逃掉了。雨翔动笔前觉得灵感纠结,话多得写不完,真要动笔了,又决定不了哪几句话作先头部队,哪几句话起过渡作用,患得患失。灵感捉也捉不住,调皮地逃遁着。离别之情凝于笔端。雨翔表哥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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