描述:雨翔觉得这诗比他大哥的退思忘红豆好多了,浅显易懂,奉承说:这诗好!通俗!离别之情凝于笔端。雨翔表哥被感动,再抄一首《当初就该爱你》,直艳羡作词人的才华。一并寄去后,心事也全了。那才女一度邀请他共同探讨文学,他吓得不敢露面,能躲则躲,自然,探讨文学一事被他延宕无期。区区十六行,雨翔写了一个多钟头,中途换了三个韵脚,终于凑成。这首小诗耗尽了他的才气。他感到,写诗真是人生的一大折磨,难怪历代诗人里大多都瘦得骨皮相连。梁梓君又侃侃而谈,不去当老师真是可惜了,我跟你说,你最主要的呢,还是写情书。女的最喜欢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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