描述:我说:这车是我朋友的,现在是我的,我扔的时候心情有些问题,现在都让你骑两天了,可以还我了。所以我现在只看香港台湾的汽车杂志。但是发展之下也有问题,因为在香港经常可以看见诸如甩尾违法不违法这样的问题,甚至还在香港《人车志》上看见一个水平高到内地读者都无法问出的问题。当文学激情用完的时候就是开始有东西发表的时候了。马上我就我隔壁邻居老张的事情写了一个纪实文学,投到一个刊物上,不仅发表了,还给了我一字一块钱的稿费。我相信老夏买这车是后悔的,因为这车花了他所有的积蓄,而且不能有任何的事故发生,一来因为全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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