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雨翔听了自豪地说:我的本领!把信给我!
还说没有呢!我都跟我的——Susan讲了!沈溪儿噘嘴道。
这些奇闻轶事自然是林大哥亲口告诉的,真假难辨。林大哥在中文系学习两年,最大的体会是现在搞文学的,又狂又黄,黄是没有办法的,黄种人嘛,哪有不黄的道理。最要命的是狂,知识是无止境的,狂语也是无止境的,一堆狂人凑一起就完了,各自卖狂,都说什么:曹聚仁是谁?我呸!不及老子一根汗毛!陈寅恪算个鸟?还不是多识几个字,有本才子的学识吗?我念初一时,读的书就比钱钟书多!林大哥小狂见大狂,功力不够,隐退下来细读书,倒颇得教授赏识。林雨翔前两年念书时,和他大哥每两个礼拜通一次信;上了毕业班后,他大哥终于有了女朋友,据说可爱不凡,长得像范晓萱,所以他大哥疼爱有加,把读书的精力放在读女人身上——这是女人像书的另一个原因。历来博学之人,大多奇丑。要不是实在没有女孩子问津,谁会静下心来读书。
林雨翔读得极累,那古文怕是古人都看不懂。林雨翔凭儿时硕果仅存的一些记忆,把生疏的字译出来,起初不明白什么意思,也就真的罢了。但那些古文宛如大多数能致人命的疾病,可以长期在林雨翔身体里潜伏,静候发作。林雨翔是在马德保的课上发作的,觉得有了点破解的思路,取出信仔细看,眼球差点掉下来——是真的,他大哥已经和那晓萱干了那事!还洋洋自得以为从此锁住她的心了。他替他大哥着急,怪他显然落伍了,九十年代这招是没用的,时下男女之爱莫过是三个阶段——吻关系、性关系、然后没关系,大哥危在旦夕!
四个人私下开始讨论,起先只是用和化学老师等同的声音,见老师没有反应,愈发胆大,只恨骨子里被中国儒家思想束缚着,否则便要开一桌麻将。
因为家教这么伟大,吸引得许多渺小的人都来参加到这个行列,所以泥沙俱下,好坏叵测。
罗天诚愈发觉得那女孩没意思,一来她喜欢的只是哲学,却不喜欢罗天诚这类哲学家——这没什么好奇怪的,一个爱吃苹果的人,没有规定非要让他也喜欢吃苹果树。而且她喜欢哲学,但不喜欢谈哲学,罗天诚觉得她太肤浅,空有一张脸蛋,没有Susan的内涵。男人挑女友绝不会像买菜那么随便,恨世上没有人汇集了西施的面容,梦露的身材,林徽因的气质,雅典娜的智慧——不对,雅典娜的智慧是要不得的,哪个女孩子有了这种智慧,男人耍的一切花招都没用了。
稍过些时候,林雨翔才敢和梁梓君切磋。林雨翔说:我把信寄了。
林母表示反对,因为一个老师学通三门课,那他就好比市面上三合一的洗发膏,功能俱全而全不到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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