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别之情凝于笔端。雨翔表哥被感动,再抄一首《当初就该爱你》,直艳羡作词人的才华。一并寄去后,心事也全了。那才女一度邀请他共同探讨文学,他吓得不敢露面,能躲则躲,自然,探讨文学一事被他延宕无期。
林雨翔就太平多了。他的爱意就像原生动物的伪足,随处可以萌生,随时又可以收回到身体内。操控自如的快乐是罗天诚所没有的。
这些奇闻轶事自然是林大哥亲口告诉的,真假难辨。林大哥在中文系学习两年,最大的体会是现在搞文学的,又狂又黄,黄是没有办法的,黄种人嘛,哪有不黄的道理。最要命的是狂,知识是无止境的,狂语也是无止境的,一堆狂人凑一起就完了,各自卖狂,都说什么:曹聚仁是谁?我呸!不及老子一根汗毛!陈寅恪算个鸟?还不是多识几个字,有本才子的学识吗?我念初一时,读的书就比钱钟书多!林大哥小狂见大狂,功力不够,隐退下来细读书,倒颇得教授赏识。林雨翔前两年念书时,和他大哥每两个礼拜通一次信;上了毕业班后,他大哥终于有了女朋友,据说可爱不凡,长得像范晓萱,所以他大哥疼爱有加,把读书的精力放在读女人身上——这是女人像书的另一个原因。历来博学之人,大多奇丑。要不是实在没有女孩子问津,谁会静下心来读书。
梁梓君又问:林兄,你是不是也有那个呢?
那天下午雨翔和Susan再没见到,这也好,省心省事。这晚睡得也香,明天星期日,可以休息。严寒里最快乐的事情就是睡懒觉,雨翔就一觉睡到近中午。在被窝里什么都不想,?倦得枕头上沾满口水,略微清醒,和他大哥一样,就有佳句来袭——问君能有几多愁,恰似一摊口水向东流。自娱了几遍,还原了一江春水向东流,突发奇想,何不沿着日落桥下的河水一直走,看会走到哪去。
林雨翔没有办法,赌命再服。幸亏有前一粒开路,把食道撑大了,那粒才七磕八碰地入胃。
什么!林雨翔惊得连几秒钟前惦记着的睡觉都忘记了。
大哥近日十分忙碌,前些日子溺色过度,学习脱节,正拼命补学分呢。大学里的人都特别懒,中文系为甚。大哥本想复印他人笔记,不料每人之想法与大哥不议而同也!偌大班级,无人记录,只好由大家硬着头皮向教授借之。
噢,是啊。林雨翔获益匪浅,想父亲真是不枉费金钱,让儿子补到这么深刻的课,终生受用。
回房和林父商量补课事宜。林母坚信儿子服用了她托买的益智药品,定会慧心大增,加一个家教的润色,十拿九稳可以进好学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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